国家新闻出版署:网络游戏直播不得出现高额打赏
日前,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《网络游戏管理办法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《网络游戏管理办法》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九条「宣传推广规范」中,《办法》提到,为网络游戏提供宣传推广服务的单位,应当查验服务对象的有关证明文件,核对广告内容,不得发布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网络游戏广告。网络游戏直播不得出现高额打赏。同时,《办法》还提到,所有网游均须设置用户充值限额。并在其服务规则中予以公示,对用户非理性消费行为,应进行弹窗警示提醒。
《网络游戏管理办法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原文地址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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