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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情执法抬枪口是否真的存在?东德士兵射杀翻越柏林墙者被判有罪

2021-10-05 来源: 网易 原文链接 评论0条

温情执法抬枪口是否真的存在?东德士兵射杀翻越柏林墙者被判有罪 - 1

作者:萨沙

本文章为萨沙原创,谢绝任何媒体转载

温情执法抬枪口是否真的存在?东德士兵射杀翻越柏林墙者被判有罪

温情执法抬枪口,大概是说这么一件事。

柏林墙建立以后,仍然有大量的东德老百姓逃到西德去。

看守柏林墙的士兵们得到命令,有人敢于翻越柏林墙就可以开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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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,网上流传这么一个故事:1992年2月,柏林墙倒塌两年后,守墙卫兵因格·亨里奇受到了审判。在柏林墙倒塌前,二十七岁的他射杀了一位企图翻墙而过的青年,克里斯·格夫洛伊,二十岁。几十年间,在这堵‘隔离人民的墙’下面,先后有三百位东德逃亡者被射杀。……亨里奇的律师辩称这些卫兵仅仅是执行命令,别无选择,罪不在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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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法官西奥多·赛德尔却不这么认为:‘作为警察,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,但打不准是无罪的。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,此时此刻,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,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。这个世界,在法律之外还有‘良知’。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,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,而不是法律。尊重生命,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。‘最终,卫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杀格夫洛伊被判处三年半徒刑,且不予假释。”

这个故事并不是完全捏造,而是有现实背景的,甚至可以说基本是真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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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9年,2个东德青年翻越柏林墙时,被4个东德士兵发现,随后开枪制止。

其中2个士兵只是朝天鸣枪警告,士兵安德烈亚斯·库恩帕斯特向青年开枪,子弹并没有打准,只是造成了轻伤。

只有士兵因格·亨里奇连续射击,将那个叫做克里斯·格夫洛伊的东德青年当场击毙。

对方年仅20岁,并没有任何武器或者抵抗行为。

另一个试图翻越柏林墙的青年则被吓得不敢动,被抓捕后关押到两德统一。

柏林墙倒塌以前,克里斯·格夫洛伊是最后一个被击毙者,也是200多个被击毙者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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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德统一以后,德国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。

对天鸣枪的2个士兵无罪,士兵安德烈亚斯·库恩帕斯特开枪导致轻伤,被判处2年缓刑,并没有实际入狱。

而开枪杀人的士兵因格·亨里奇,则被判处3年半有期徒刑。

当时有过一些争论,讨论士兵是否应该承担罪责。

因格·亨里奇的律师认为他只是服从命令,也有东德的法律可以依据,责任不在于小兵。

主审法官西奥多·赛德尔接受采访时这么说:不能说一切执行命令,都是合法的。人和机器的不同,在于人是有良知的。在20世纪末,代表权力机构去杀害民众时,没有人有权利忽视自己的良心。

法官认为,在3个战友只是对天开枪或者瞄准非致命部位开枪,也是执行了自己的命令。

因格·亨里奇却在30多米近距离连续开枪,明显就是要将对方杀死。

在前几枪没有击中时,他刻意对准胸部致命要害射击,导致对方死亡,显然是很恶劣的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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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法官并没有明确说出枪口抬高1厘米的话,但主题思想都是一致的。

有意思的是,这个审判辗转了很多年,还涉及统一后德国,是否要承认东德法律问题。

到1994年,因格·亨里奇被改判为缓刑2年。

这是因为,西德法庭认可了东德的法律是有效的。

然而,即便按照东德法律,因格·亨里奇也不是无辜的。

东德宪法规定:“人人有自由离开任何国家,包括其本国在内”,士兵射杀试图离开的人就是违法。

对他改判缓刑,只是在东德军队那种环境内,限制了因格·亨里奇的个人良知对行为的影响。

所以,他可以被轻判,却并不是说他并没有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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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来说去,西德认可良知,却更重视法律。

在西德人看来,法律应该是在维护良知。

即便东德宪法,至少表面上也是维护了这点。

那么,在东德法律(东德的《边境法》允许士兵枪击离境者)同宪法相违背时,应该遵守体现社会良知的宪法,而不是《边境法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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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来说去,这事根本就是存在的,也不存在是什么温情执法抬枪口,而是有良知执法。

人之所以是人,不是什么其他野生动物,因为人是有良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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